台湾参加体育赛事,应该打什么旗?
1979年6月及10月,国际奥委会主席基兰宁分别透过波多黎各圣胡安及日本名古屋执委会决议,采用通讯投票方式,以62票对17票,将蒙地维迪欧决议案变更为承认大陆奥运会名称为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与国歌;台湾以中华台北奥委会(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的名称继续参加奥运会,但须提出不同于以往使用的旗、歌,并由执委会批准。
从1984年萨拉热窝冬季奥运与洛杉矶夏季奥运开始,经由国际奥委会协调之下,台湾第一次以“中华台北 Chinese Taipei” 的名称参与奥运,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则以中国名称同时参加。其后“中华民国”即以“奥运会模式”组代表团参加,自1984年洛杉矶奥运开始至今的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他国际正式运动赛会,皆以“中华台北”参与国际赛事。
虽然协议中并没有定义此种模式标题和称谓,但大众与媒体的习惯将这种参赛模式称作“奥运会模式”。除了体育赛事外,在举凡电竞、学术、技术等许多比赛中,若中国大陆组队参赛,台湾的代表队只能以“中华台北”的名义参加,不能使用“中华民国国旗”。
此后出席奥运会相关活动场合时,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的会歌使用台“国旗歌”替代,会旗及会标使用内含“中华民国国徽”及五环标志的梅花图案。为避免两岸代表队同时接邻进入会场,被混淆为同一代表队起见,经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提出异议,复经协商,由国际奥委会明文规定中华台北队入场序为“T”群(Taipei),中国代表队则列“C”群(China),以此识别。
因此,在国际体育组织中,代表中国、中华台北的体育机构是两个合法成员。但按照规定,赛场上,中华台北代表团只能打台湾体育组织的旗帜,比如在奥运会、亚洲棒球锦标赛等赛事上打中华台北奥委会的旗帜、亚洲杯打上台湾足协的旗帜。
须特别注意的是,依据1981年中华奥会与国际奥委会所签定的洛桑协议,国际奥委会承认的会徽中所使用的青天白日徽,并非中华民国国徽,而是中国国民党党徽。
台湾部分体育组织旗帜
毫无疑问,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也一样,包括有关旗帜、奏歌、会徽等,都必须遵守国际体育组织的规则。
截至目前,并不能确定台官方允许“台独”旗帜入场的消息是否属实。
但若台北市政府一直如此“默许”下去,只能说明,否认“九二共识”、废课纲、任命“驻美大使”、撤告“太阳花”……的蔡英文当局,越来越明目张胆地纵容“台独”。
我们不禁要问,国际赛事,你们还想不想办了?以及,以后还要不要再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