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西宁市公安局招聘30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
招聘人数:300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5.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聘辅警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公安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过行政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因违纪违法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西宁市公安机关范围内的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8.曾因违纪、违法等个人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警务辅助人员;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二)网上资格审查及加分
温馨提示:加分地点位于青海锦标名信息技术运营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62号10楼会议室)
(三)笔试
(四)现场资格复审
(五)体能测评
(六)面试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费用需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由西宁市公安局联合第三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指定医院复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八)政治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表》并加盖公章,对因政治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政治考察工作参照我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及聘用
事业编考试
(一)加分条件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2.以上各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二)总成绩并列的处理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先按《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公安部相关文件规定的优先聘用的情形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具体用人单位根据政治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合同期限
西宁市公安局与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低为3年。
(四)补聘
1.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环节的考生列入补录人员库。在下次招聘公告发布前,若出现此次招聘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离职,则可按程序直接从补录人员库中进行补录。
2.本《方案》及其它未尽事宜,由西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3.将招聘方案分别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审核同意后,市公安局联合第三方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
计划招聘职位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六)学历
取得高中文化程度以高中毕业证为准。取得更高学历的需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由国家认可的拥有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
在招聘全程中,将对报考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如果已经被聘用,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要确保本人报送的联系方式有效并保持通信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审核、测试的,将视为报考人员自愿放弃。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西宁市公安局将对整个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所有承担考试的考官、考务人员、工作人员应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考生违反纪律要求,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九)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十)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及考试要求及报名费用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考生报名时已视同对本公告认可和理解,如出现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十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岗位划分以聘用后实际工作的岗位为准。
特别提醒: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报名者对《招聘公告》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西宁市公安局
0971-8251655(9:00-12:00,14:30-18:0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0971-4116222(9: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