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的人体运动功能障碍。肢体残疾不仅影响人的外观和形象,还会给生活、学习、工作和社交带来诸多困难。那么,肢体残疾有哪些种类和等级呢?如何评定肢体残疾的程度呢?
1. 肢体残疾的种类
根据肢体残疾的原因和表现,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脑瘫:由于脑部损伤导致的四肢或部分肢体的麻痹或运动障碍。脑瘫可以分为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和单肢瘫。
偏瘫:由于脑血管意外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一侧身体的麻痹或运动障碍。
脊髓疾病及损伤:由于脊髓发生压迫、切断或其他损伤导致的下半身或全身的麻痹或运动障碍。脊髓疾病及损伤可以分为四肢瘫和截瘫。
小儿麻痹后遗症:由于感染小儿麻痹病毒导致的部分肌肉萎缩或功能丧失。
先天性截肢:由于胎儿发育异常导致的部分或全部肢体缺失。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由于遗传或环境因素导致的部分或全部肢体发育不全、不正常或过小。
两下肢不等长:由于先天性或后天性原因导致的两条腿长度不一致。
脊柱畸形:由于先天性或后天性原因导致的脊柱弯曲、扭曲或僵硬。脊柱畸形可以分为驼背、侧弯和强直。
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骨折、关节脱位、关节僵硬、骨质增生、风湿性关节炎等影响运动功能的情况。
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周围神经受损、断裂或压迫,引起相应部位的感觉丧失或运动障碍。
2. 肢体残疾的等级
根据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可以将肢体残疾分为三个等级:
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如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等。计分为 0-4 分。
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但需要他人的帮助或辅助器具。计分为 4.5-6 分。
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但有一定的困难或不便。计分为 6.5-7.5 分。
具体的评定标准可以参考《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中的肢体残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