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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区别是什么呢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存在多方面区别:
1.发布信息方式:公开招标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吸引不特定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邀请招标则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邀请。
2.竞争程度:公开招标参与竞争的潜在投标人众多,竞争范围广,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邀请招标参与竞争的投标人数量有限,竞争范围相对较窄。
3.时间和费用:公开招标从发布公告到开标、评标,流程长,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多;邀请招标由于范围小,程序简化,可节省时间和费用。
4.适用项目:公开招标适用于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以及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邀请招标适用于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或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项目。
二、通过招标确定的中标方还可以改吗
通过招标确定的中标方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更改。
三、招标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吗
招标公告通常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公告是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的一种广泛邀请,其主要作用是告知潜在投标人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如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报名条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等,目的在于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而招标文件是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用于指导其编制投标文件的详细资料。它包含了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技术规格、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重要内容,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和招标人进行评标的重要依据。
虽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都与招标活动相关,但二者性质和作用不同。招标公告侧重于信息发布和潜在投标人的征集,招标文件则侧重于规定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因此,在法律和实践层面,一般不将招标公告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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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标串标主要涉及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上(有依据证据)、违法所得10万以上、中标项目200万以上、用非法手段、两年内受过二次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及其他情节严重情形,需综合判断。
招标代理费的标准跟中标金额和服务类别有关。比如,如果中标金额不到100万元,那么不管你买啥,花多少钱,招标代理费都是1.5%;如果中标金额在100到500万元之间。
公开招投标有5钟类型:国际竞标主要是用在海外工程啊、买设备啊这样的地方,对投标公司所在的国家有限制哦,得符合相关的规定才行。全过程招标就是在全球范围内同时进行的招标活动啦,能从全球各地抓取资源。
新增工程量超过原合同估算价一定比例可能需重新招标。施工、货物采购、服务采购达一定金额须招标,重大设计变更致新增部分超原合同金额10%通常也需重招,但要结合实际判断,合理原因导致且履行程序后可不重招。
若中标的总金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乃至更高,那么货物类、服务类以及工程类招标的收费均将维持在人民币合同金额的0.05%这一固定费率水平。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当涉及到中标的总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情况时,针对货物类、服务类以及工程类招标的收费将分别降至人民币合同金额的0.01%。
招标公告(亦或投标邀请书):此部分主要阐述了招标项目的全称与大概情况、招竞标的具体范围、整体规模、预定施工期限、对潜在投标方资格能力的具体要求以及投标截止日期及投标地点的详细信息,并提供相关途径以获取完整的招标文件。
原则上,列入评审委员会中的业主代表不得为业主本身所在的单位人员。这是因为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方直接负责组织和策划的,其成员的名单通常需在开标之前予以明确并对外保密;而在中标结果正式公布之前,评标委员会的成员构成亦应保持神秘。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不出事没事,出事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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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工作初步判断不建议
挂名法人身份可能被认定为“重新就业”,导致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