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青少年跆拳道俱乐部联赛【总决赛】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江苏省体育总会
江苏省跆拳道协会
承办单位
新跆联无锡赛事管理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南京市跆拳道协会
无锡市跆拳道协会
徐州市跆拳道协会
常州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苏州市跆拳道协会
淮安市跆拳道协会
盐城市跆拳道协会
扬州市跆拳道协会
苏州智信天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常州正轩浩体育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武缘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江苏恒强精英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2月1日报到
· 2日-3日竞赛
· 3日颁奖仪式
三、比赛地点
无锡太湖国际博览中心B馆(无锡市经开区清舒道88号)
四、参加要求
(一)参赛运动员需为中国跆拳道协会有效期内个人会员。
(二)参赛代表队以江苏省13个地市组队参赛。
注:代表队以承办过2023年江苏省青少年俱乐部联赛分站赛单位担任,未承办过分站赛地市协会均可报名参赛,但不参与团体总分排名。
(四)选手年龄及组别
1、幼童组(4-5周岁):2018年-2019年出生者
2、幼儿组(6-7周岁):2016年-2017年出生者
3、儿童组(8-9周岁):2014年-2015年出生者
4、少儿组(10-11周岁):2012年-2013年出生者
5、少年组(12-13周岁):2010年-2011年出生者
五、竞赛项目
总决赛设项如下
【品势】个人赛、混双赛、团体赛、混合团体赛
【竞技】个人赛、5人团体赛
【跆舞】团体赛
六、竞赛办法
一、品势
1、竞赛项目为公认品势,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竞赛规则。
2、个人赛采用PK赛制,混双、团体、混合团体赛采用计分排位制。
3、竞赛设项
①个人赛:分男子、女子组别,以个人为单位参赛。
②混双赛:混合双人,以1男+1女为单位参赛。
注:幼童组不设混双赛
③团体赛:分男子组、女子组,各组别需为同性别3名选手参赛。
注:幼童组团体赛可为男女混编3人/队
④混合团体赛:每队限6-12人参加,不分年龄段组队,至少有一名男子或一名女子运动员。
注1:混合团体赛每参赛队限报2队。
注2:混合团体赛队伍人数最低6人,不足按0.1分/人进行总分扣分。
注3:混合团体赛队伍人数以6人为基线,每增加2人计0.1分难度总分加分。
(例:总8人+0.1分,总12人+0.2分)
注4:混合团体赛队伍全部为同性别运动员,总分扣0.5分。
4、品势组别
组别
比赛类型
竞赛品势
幼童组
(4-5周岁)
2018年-2019年出生
个人赛
太极 1章
团体赛
男女可混编
太极 1章
幼儿组
(6-7周岁)
2016年-2017年出生
个人赛
太极1章
太极 2章
混双赛
团体赛
太极 2章
儿童组
(8-9周岁)
2014年-2015年出生
个人赛
太极 2章
太极3章
混双赛
团体赛
太极3章
少儿组
(10-11周岁)
2012年-2013年出生
个人赛
太极 5章
太极6章
混双赛
团体赛
太极6章
少年组
(12-13周岁)
2010年-2011年出生
个人赛
太极7章
太极8章
混双赛
团体赛
太极8章
总决赛设项
每队限6-12人参加,不分年龄段,至少有一名男子或一名女子运动员。
6人-12人
混合 团体赛
太极3章太极5章太极6章赛前抽签
二、个人竞技
1、个人竞技组别、级别(最大级别最多超出5KG)
①幼童组(4-5周岁)
2018年-2019年出生者(不分男女)
男子
-15kg
-17kg
-19kg
-21kg
-24kg
-26kg
-29kg
+29kg
女子
-15kg
-17kg
-19kg
-21kg
-24kg
-26kg
-29kg
+29kg
②幼儿组(6-7周岁)
2016年-2017年出生者
男子
-21kg
-23kg
-25kg
-28kg
-31kg
-34kg
-37kg
+37kg
女子
-19kg
-21kg
-23kg
-25kg
-27kg
-30kg
-33kg
+33kg
③儿童组(8-9周岁)
2014年-2015年出生者
男子
-25kg
-27kg
-29kg
-32kg
-35kg
-38kg
-41kg
+41kg
女子
-22kg
-24kg
-26kg
-28kg
-30kg
-33kg
-36kg
+36kg
④少儿组(10-11周岁)
2012年-2013年出生者
男子
-30kg
-32kg
-35kg
-38kg
-41kg
-45kg
-49kg
+49kg
女子
-26kg
-28kg
-30kg
-33kg
-36kg
-39kg
-42kg
+42kg
⑤少年组(12-13周岁)
2010年-2011年出生者
男子
-35kg
-38kg
-41kg
-45kg
-49kg
-54kg
-59kg
+59kg
女子
-30kg
-32kg
-35kg
-38kg
-41kg
-45kg
-49kg
+49kg
2、竞赛规则
①竞赛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竞赛规则。
②竞赛为单败淘汰制。
③每场比赛采用局胜制,每局1分钟,局间休息30秒。
④每局比赛分差胜为12分,裁判根据场上优劣态势有权终止比赛。
⑤每局比赛一方犯规5次,即判该局犯规败。
三、个人赛分组
个人品势、个人竞技 8人/组
四、5人团体竞技
5人团体竞技各代表队各男女组别限报一队
1、团体竞技组别、级别(最大级别最多超出5KG)
①儿童组(8-9周岁)
2014年-2015年出生者
性别
男子
-25kg
-29kg
-35kg
-41kg
+41kg
女子
-22kg
-26kg
-30kg
-36kg
+36kg
②少儿组(10-11周岁)
2012年-2013年出生者
性别
男子
-30kg
-35kg
-41kg
-49kg
+49kg
女子
-26kg
-30kg
-36kg
-42kg
+42kg
③少年组(12-13周岁)
2010年-2011年出生者
性别
男子
-35kg
-41kg
-49kg
-59kg
+59kg
女子
-30kg
-35kg
-41kg
-49kg
+49kg
2、竞赛规则
①每队需满5名运动员方可参赛。
②竞赛共5局,按编号对战,每局1分钟,以5局总分为最终胜负判定。
③比赛期间出现恶意犯规时,裁判有权终止比赛判犯规败。
④总决赛各年龄组限报男子、女子各1队。
五、跆拳道舞
1、竞赛采用计分排名制。
2、参赛人员
①男、女混合组队,每队5-15人(不得少于5人),各参赛队限报2队。
②A组13岁以下组:所有运动员年龄13岁以下(含13岁)为A组。
③B组13岁以上组:运动员年龄中有一位超过13岁以上视为B组。
3、竞赛要求
②表演音乐文件在报名时交给组委会工作人员,音乐文件为mp3格式,文件名必须标明参赛队名称方便使用,并自带备份文件随时备用;
③完成全部动作后,运动员在指定区等待裁判组亮出总分后方可退场;
④在动作编排中应当包含80%以上的跆拳道技术动作,不得出现世跆联(WT)以外的跆拳道运动风格及形式,不得使用任何武术器械,特别情况下可使用情景道具与装饰品,但必须在比赛前征得组委会裁判委员会同意;
⑤跆拳道舞比赛允许在提前申报并提交图样的前提下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同时提倡与支持以健康完美为前提对参赛选手进行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具体实施由参赛队自行完成。
七、竞赛道服
总决赛由江苏省跆拳道协会统一发放竞赛道服,竞赛期间运动员穿着比赛。
八、竞赛方法
(一)报名:参赛队根据比赛项目设定,领队、教练员、医生等若干人申报竞赛队伍。
注:各参赛队运动员不能重复参与团体品势、团体竞技比赛,违者取消运动员成绩及参赛资格。
(二)道服:运动员着装白色道服且不得穿着带中国(含英文标识CHINA)、国旗标志的道服上场比赛;一经发现要更换道服上场比赛,若不更换道服,则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总决赛发放竞赛道服,竞赛期间运动员统一穿着比赛。
(三)参赛证:参赛运动员凭“参赛证”称重、检录、竞赛、领奖。检录时交检录组登记查验并检查服装,如遗失“参赛证”则需于比赛前向组委会提出申请,补发临时参赛证后方可参赛。
注:临时参赛证收取工本费50元/个
(四)心脑电图: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县(区)级以上医务部门进行体检,竞技参赛运动员须在报到时向竞赛组委会提交心电图检查报告,比赛出现严重意外的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全部自行负责解决,组委会不负担赔偿责任,但会积极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五)分组:竞技或品势个人比赛中,若某组别不足2人(或队)参赛,则该组别取消或运动员升级参赛。
(六)护具:参加竞技比赛运动员必须穿着护裆、护臂、护腿、护手套、护齿。如发现佩戴不全者取消比赛资格,按弃权处理。
九、禁止使用奥委会规定违禁药物
十、竞赛委员会及裁判员
(一)竞赛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江苏省跆拳道协会竞赛委员会规定执行。
(二)竞赛监督、技术官员、裁判长和仲裁由江苏省跆拳道协会统一选调,负责赛事执行的监督和裁判员的培训、执行工作。
(三)裁判员由江苏跆协审定后选派。
(四)由赛事组委会提供食宿,技术官员往返赛事赛区的交通费和劳务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一 、保证金
各参赛队报到时需向组委会缴纳竞赛保证金2000元/队,出现下列不良情况时,参考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赛事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 言语侮辱、打骂裁判员、对方队员、教练员等行为;
(二) 因参赛队伍领队教练管理不善而产生违法违纪等现象;
(三) 不服从赛事组委会工作人员现场管理等行为;
(四) 违规使用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队员,冒名顶替队员等行为;
(五) 参赛队员家长有使用教练证或领队证进入现场等行为;
(六) 比赛中有严重违反体育道德者,造成人身伤害等行为;
(七) 运动员未按规定穿着道服且拒不改正的;
十二、有关事项
(二)临场指导的教练员必须穿着正装可上场指导。
(三)赛事不接受个人,只接受以团体为单位报名参赛。
(四)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须提交由监护人或教练员签字的“心电图检查证明”和领队签署的“免责声明”。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产生的人身安全和经济赔偿按保险协议办理,赛事组委会将不承担其他连带责任。
(五)比赛期间,请保持好比赛场馆内外卫生,遵守场馆管理制度。不遵守管理规定者,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赛风赛纪押金,并影响道德风尚奖的评分。
(六)运动员比赛、训练、交通等安全管理等由各领队、教练和监护人负责,请各参赛队组织管理好队伍。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总决赛各竞赛项目前3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前8名颁发证书。
(二)总决赛团体总分奖项,仅限承办过2023年江苏省青少年俱乐部联赛分站赛单位参与排名,未承办过分站赛地市协会均可报名参赛,但不参与团体总分排名。
(三)总决赛设立团体总分奖,积分规则如下:
1、各小项设立相应积分,前8名获得积分,个人竞技、个人品势、混双品势按单倍积分,团体品势、跆舞、混合团体品势、5人团体竞技按双倍积分。(如总决赛积分表所示)
2、总决赛代表队基础参赛分按每队实际参赛运动员人数x1分。
3、团体总分为代表队所有参赛项目积分数总合。
总决赛积分表
名次
个人
竞技
5人团体
竞技
18
14
5.5
11
2.5
参赛分
名次
个人
品势
混双
品势
团体
品势
跆舞
混合团体品势
18
18
14
14
12
12
10
10
参赛分
4、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杯,前8名颁发奖金,奖金总额待定(税前),团体奖金金额设立如下表:
奖项
金额(元)
第一名
30%
第二名
20%
第三名
10%
第四名
10%
第五名
8%
第六名
8%
第七名
7%
第八名
7%
(四)总决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最佳运动队奖”、“优秀组织奖”,颁发荣誉牌匾。
(五)总决赛设立“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
(六)总决赛设立“最佳品势技术奖”、“最佳竞技技术奖”,男女运动员各一名,颁发奖杯+证书。
(七)总决赛设立“双优技术奖”颁发奖状。
注:该奖项为各年龄组别男女运动员获得品势、竞技双项金牌获奖者。
(八)总决赛颁发“2023年联赛优秀赛区”奖项。
(九)总决赛颁发“2023年联赛优秀裁判员”、“2023年联赛优秀教练员”、“2023年联赛优秀个人”奖项。
(十)总决赛颁发“2023年度江苏省[习武学文·爱祖国]优秀学员”奖项。
十四、经费
(一)竞赛费
1、竞赛报名费450元/人。
注:含一项竞赛,含保险费20元。
2、竞赛兼项费100元/人/项。
3、电子护具租赁费100元/人。
(二)会员费
1、中国跆拳道跆协个人会员费50元/一年
(三)竞赛改项费
现场更改级别或项目需获裁判长签字批准并缴纳100元/项。
(四)食宿费
1、参赛人员食宿费用自理,组委会将为各参赛队伍推荐高、中、低三个档次的宾馆或招待所,各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五)裁判员及赛事工作人员的住宿、差旅、劳务等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注意事项:参赛队及运动员需仔细阅读竞赛规程内容,报名以后概不退费。
银行转账
名称:新跆联无锡赛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无锡分行
账户:4084 1010 0100 447194
十五、报名及报到
(一) 总决赛报名由各分站赛组委会统一组织报名,所有队伍名称将以“赛区名+俱乐部名”组合而成,最终团体积分按赛区进行统计。
(二)大赛组委会提供统一的赛事报名系统,选手报名必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缴费。
(三)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进行组织,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总决赛报名二维码
报名咨询联系人
曹凯 15850397448
报名截止日期
十六、竞赛器材
(一)本联赛竞赛项目统一使用电子护具,吉金智品(大满贯)电子护具为联赛唯一指定产品。
(二)赛事组织方负责提供竞赛指定的比赛用垫,及竞赛辅助器材(包含单不仅限于电视机、桌椅、标准称、裁判员号码布、审议卡等)。
(三)运营方将提供电子计时计分系统、竞技比赛电子护具包含电子头盔和电子护甲,由赛事组委会支付相应服务费用,电子脚套提供现场售卖或各运动队提前租赁。
(四)技术服务工作人员间根据各地区分站赛参赛人数及场地数量情况,由组委会进行统一调配,技术人员往返赛事赛区的交通费和劳务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赛事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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