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残联宣文〔2021〕30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残联:
现将2021年全省残疾人体育赛事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福建省2021年聋人篮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协办单位
福建省聋人协会、福建省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四、比赛地点
福建省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园亭路7号)。
五、参赛单位
福州、泉州、漳州、厦门市代表队。
六、竞赛分组
男子组。
七、参赛资格
(一)符合最新比赛规则中规定的最低分级标准。
(二)报名前6个月内,经县级以上(含)医院检查,身体健康适合参加篮球比赛。
(三)需提供绿码八闽健康码。
(四)必须办理个人意外保险。
八、参赛办法
(一)以各设区市为单位报名参加,每单位限报1队。
(二)每队限报运动员10人,教练员1人,工作人员1人。
(三)代表队成员需统一着装。
(四)各代表队允许冠名。
(五)未组队参赛的地市残联、聋协,可向省聋协推荐优秀运动员;省聋协可选送8人参与第十一届全国残运会参赛运动员选拔。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篮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
(二)竞赛形式
单循环。
(三)技术规定
1.各队须备有两套以上深浅不同,颜色统一的比赛服装,报名时应填写比赛服装颜色,前后印有明显号码。
2.比赛用球:7号球。比赛用球由大会组委会提供,训练用球各队自备。
3.运动员在场上比赛时不允许使用助听器。
十、奖励办法
(一)录取前三名;运动队颁发奖杯和证书,运动员颁发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办法另定。
(三)选拔优秀运动员代表福建参加第十一届全国残运会聋人篮球比赛。
十一、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分级员
技术代表、仲裁、分级员由主办单位委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二、经费
(一)各代表队往返差旅费(赛会期间不安排接送站)、服装装备(含鞋、护具、训练球等)、保险、医疗等费用自理。赛会期间,各代表队及省聋协推选人员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食宿等费用由组委会承担,超编人员及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费用自行解决。
(二)省聋协选送人员,往返差旅等参赛费用由省聋协承担。
(三)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分级员及大会其他指派人员从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由组委会承担其食宿、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十三、报名、报到及离会
(二)报到
2.报到地点:福建省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福乐家园酒店。
3.报到时应携带个人身份证、残疾人证、体检材料、八闽健康码、保险复印件、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三)离会
十四、疫情防控
(一)比赛期间,严格执行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按照属地防控规定,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二)参加人员
1.报到时须出示个人“健康码”绿码、健康申明卡及承诺书。
2.自报到时间前14天,要减少外出,如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应进行就诊排查,未排除疑似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不得参赛。
3.自报到时间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旅居史或接触史人员不得参加比赛。
4.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培训的人员,旅途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5.比赛期间,参加人员要做到“不外出、不聚集、拒访客、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保持规律作息。
(三)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应加强会场卫生、住宿餐饮卫生管理,认真做好属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十五、联系方式
(一)省残联
1. 联系人:易曙滨
2. 联系电话:0591-87601525
十六、本规程修改权、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福建省2021年聋人篮球邀请赛报名表
福建省2021年聋人篮球邀请赛报名表
单位(印章):
人员信息
姓名
队内职务
性别
号码
身份证号
10
11
12
比赛服装信息
服装一
上衣颜色
裤子颜色
服装二
上衣颜色
裤子颜色
备注
福建省2021年残疾人飞镖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协办单位
福建省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2021年6月8-11日。
四、比赛地点
福建省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园亭路7号)。
五、参赛单位
各设区市。
六、竞赛分组
(一)肢体残疾站姿公开组。
(二)肢体残疾坐姿公开组。
(三)听力残疾组。
七、竞赛设项
(一)肢体残疾站姿公开赛(男、女)。
(二)肢体残疾坐姿公开赛(男、女)。
(三)听力残疾单人赛(男、女)。
八、参赛资格
(一)符合飞镖项目最新比赛规则中规定的最低分级标准。
(二)报名前6个月内,经县级以上(含)医院检查,身体健康适合所报项目比赛。
(三)需提供绿码八闽健康码。
(四)必须办理个人意外保险。
九、参赛办法
(一)以各设区市为单位报名参加,每单位限报1队。
(二)每队限报运动员8人,每项限报运动员2人,工作人员与运动员比例1:3,余数可增报1人。
(三)代表队成员需统一着装。
(四)各代表队允许冠名。
十、竞赛办法
(一)参照执行中国飞镖协会最新审定的《中国飞镖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制定本次比赛实施细则。
(二)竞赛形式
根据参赛人数确定赛制。
(三)竞赛规定
1.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残疾人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参赛运动员不进行赛前医学分级,按照残疾证标准的残疾类别和组别进行报名参赛,如标注为多重残疾,以主要残疾类别为准。
3.报名后,各小项至少达到2个单位2名运动员方可立项。未立项项目,由主办方采取合并比赛或测验方式。
(四)技术规定
1.运动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比赛则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和后续项目比赛资格,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2.比赛使用硬式飞镖,各代表队运动员须自备比赛用飞镖。站立组飞镖靶正中心距离地面高度为1.73米,投掷线距镖靶为2.37米。坐姿组飞镖靶正中心距离地面高度为1.37米,投掷线距镖靶为2.37米。
3.坐姿运动员比赛时,身体各部位(含义肢)均不得着地,臀部不得离开坐垫,非掷镖手臂可扶握轮椅,轮椅各部件均不得超越投镖线。
4.听力残疾运动员,在比赛投镖过程中如遇看不清飞镖落点的情况,在征得裁判同意后,可越过投镖线查看飞镖落点。
十一、奖励办法
(一)6人以上(含)录取前六名,6人以下减一录取;获奖运动员颁发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办法另定。
(三)选拔优秀运动员代表福建参加第十一届全国残运会飞镖比赛。
十二、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分级员
技术代表、仲裁、分级员由主办单位委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三、经费
(一)各代表队往返差旅费(赛会期间不安排接送站)服装、装备、保险、医疗等费用自理。赛会期间,各代表队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食宿等费用由组委会承担,超编人员及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费用自行解决。
(二)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分级员及大会其他指派人员从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由组委会承担其食宿、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十四、报到及离会
(二)报到
2.报到地点:福建省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福乐家园酒店。
3.报到时应携带个人身份证、残疾人证、体检材料、八闽健康码、保险复印件、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三)离会
十五、疫情防控
(一)比赛期间,严格执行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按照属地防控规定,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二)参加人员
1.报到时须出示个人“健康码”绿码、健康申明卡及承诺书。
2.自报到时间前14天,要减少外出,如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应进行就诊排查,未排除疑似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不得参赛。
3.自报到时间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旅居史或接触史人员不得参加比赛。
4.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培训的人员,旅途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5.比赛期间,参加人员要做到“不外出、不聚集、拒访客、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保持规律作息。
(三)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应加强会场卫生、住宿餐饮卫生管理,认真做好属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