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桐庐启赋培训杯”全国象棋青年
锦标赛(个人)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象棋协会
桐庐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智力运动管理中心
浙江省棋类协会
杭州市棋类协会
桐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桐庐县体育总会
桐庐县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
桐庐力雅酒店
航程国际酒店(金鑫店)
桐庐启赋文艺培训中心
五、竞赛地点:浙江省桐庐县航程国际酒店
六、竞赛项目:男、女个人赛
七、参赛资格: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二)未取得“运动健将”等级称号、且持有国家等级运动员或中国象棋协会二级棋士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者;
(三)初、高中和大学在校生。
(四)各参赛单位可报运动员6人(男女不限),领队兼教练1人。受疫情影响,比赛不接待超编人员。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
(二)各组比赛的轮次视报名情况在技术会议上确定。
(三)用时规定:每方基本用时40分钟,每走一步棋加20秒。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女组各录取前八名。
(二)棋手可依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和中国象棋协会颁布的《象棋棋手技术等级条例(试行)》在有效期内申请相应等级称号。
十、报名办法: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生证(证明);
3、技术等级证书;
4、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5、缴费凭证。
十二、报到须知:
(一)报到时间:8月15日14:00时前报到,报到时向组委会交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运动技术等级证原件、户口本复印件、保险凭证和报名缴费凭证,查看健康码和行程码。报到后需立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截止时间14:00,逾期取消参赛资格。
(二)报到地点:浙江省桐庐县桐君街道富春路528号航程国际酒店(金鑫店)
(三)参赛棋手必须购买比赛期间意外伤害险,棋手自行购买,意外险执行时间为8月15日至比赛结束,组委会将在报到时予以核验。
十三、疫情防控
请参赛队按照《2022年全国象棋青年锦标赛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见附件),做好健康申报、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并签署《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做到安全参赛。
十四、裁判员和仲裁:
(一)由中国象棋协会遴选裁判长、副裁判长以及仲裁和部分裁判员,担任赛会工作。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并于赛前15天将裁判员名单报中国象棋协会审核。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五、经费和器材
(一)参赛人员费用自理:
1、参赛棋手每人缴纳赛事服务费100元
2、参赛棋手旅费、食宿费自理。
3、参赛棋手每人每天食宿费28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补贴。其他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320元。食宿时间为8月15日晚至8月19日中午,按4天计算。
(三)为保证比赛安全、有序、正常的进行,参赛选手须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否则不予报名参赛。
(四)报名以缴费为准(含赛事服务费和食宿费),未缴费或未全额缴费的一律视为报名无效。
(五)付款方式:
1、支付宝转账(推荐使用):
2、银行转账:
账号:6222 6001 7000 5043 624
开户名称:吴浩
开户行:交通银行桐庐迎春街支行
以上二种转账方式,转账时均需填写运动员姓名,以便区分,联系电话:18968175560(微信同号)。
缴费成功后添加微信进入赛事微信群。。
(二)棋子、棋盘和棋钟须严格按照中国象棋协会器材标准要求备齐。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由中国象棋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2022年“桐庐启赋培训杯”全国象棋青年锦标赛(个人),将于8月16日-19日在杭州桐庐县举行,即日开启报名。
1、运动健将
新版要求为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获得前两名;旧版为第1名,相当于增加1人。
2、一级运动员
新版要求为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获得第3-16名;旧版为第2-8名,无论是人数还是名次难度,均大为放宽。
3、二级运动员
新版要求为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第17-32名;旧版为第9-16名,人数和名次难度均大为放宽。
4、三级运动员
新版要求为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第33-48名;旧版为第17-32名。
抓紧时机,尽早报名,机会难得,大家努力!
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一、国际级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一)世界智力运动会、世界锦标赛个人前 3 名,团体第 1 名;
(二)亚运会个人前 3 名;
(三)亚洲锦标赛、亚洲室内运动会个人、团体第 1 名;
(四)全国锦标赛(个人)前 2 名。
二、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一)世界象棋锦标赛少年 U16 个人第 1 名;
(二)亚洲锦标赛少年个人第 1 名;
(三)全国智力运动会专业组个人前 12 名,团体前 6 名;青年组个 人前 3 名;
(四)全国锦标赛(团体)前 8 名;
(五)全国锦标赛(个人)第 3-24 名;
(六)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前 2 名;
(七)全国等级赛前 3 名;
(八)全国少年锦标赛 U16 组第 1 名。
三、一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国智力运动会专业组个人第 13-32 名,团体第 7-12 名;青 年组个人第 4-12 名;公开组个人前 8 名、团体前 3 名;少年组个人前 8 名,大学生混合团体前 3 名;
(二)全国锦标赛(团体)第 9-18 名;
(三)全国锦标赛(个人)第 25-32 名;
(四)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第 3-16 名,团体前 3 名;
(五)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个人前 8 名,团体第 1 名;
(六)全国少年锦标赛 U16 组个人第 2-12 名,U14组个人前 6 名;
(七)全国中学生锦标赛暨全国小学生训练营中学组个人前 6 名,团 体第 1 名;
(八)全国等级赛参赛人数 30 人以上,第 4-12 名;参赛人数 50 人 以上,第 4-16 名;参赛人数 100 人以上,第 4-36 名;参赛人数 150 人以 上,第 4-48 名。
四、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国智力运动会青年组个人赛第 13-24 名;公开组个人第 9-16 名、团体第 4-8 名;少年组个人第 9-16 名;大学生混合团体第 4-8 名;
(二)全国锦标赛(团体)第 19-32 名;
(三)全国锦标赛(个人)第 33-64 名;
(四)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第 17-32 名,团体第 4-6 名;
(五)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个人第 9-16 名,团体第 2-3 名;
(六)全国少年锦标赛 U16 组个人第 13-24 名,U14组个人第 7-16 名,U12 组个人前 3 名;
(七)全国中学生锦标赛暨全国小学生训练营中学组个人第 7-12 名、 团体第 2-3 名,小学 A 组个人前 3 名、团体第 1 名;
(八)全国等级赛参赛人数 30 人以上,第 13-24 名;参赛人数 50 人以上,第 17-32 名;参赛人数 100 人以上,第 37-48 名;参赛人数 150 人以上,第 49-72 名。
五、三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第 33-48 名,团体第 7-12 名;
(二)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个人第 17-32 名,团体第 4-6 名;
(三)全国少年锦标赛 U16 组个人第 25-36 名,U14组个人第 17-32 名,U12 组个人第 4-12 名,U10 组个人前 6 名;
(四)全国中学生锦标赛暨全国小学生训练营中学组个人第 13-24、 团体第 4-8 名,小学A 组个人第 4-8 名、团体第 2-3 名,小学 B 组个人前 3 名;
(五)全国等级赛参赛人数 30 人以上,第 25-32 名;参赛人数 50 人以上,第 33-64 名;参赛人数 100 人以上,第 49-96 名;参赛人数 150 人以上,第 73-128 名;
(六)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锦标赛个人前 32 名,团体 前 6 名;
(七)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青少年锦标赛 U18 组个人前 24 名,U16 组个人前 16 名,U14 组个人前 8 名,U12 组个人前 6 名。
注:
1.可授予等级称号的小项(以下小项外的其他小项不得授予等级称号):男子个人、男子团体、女子个人、女子团体、混合团体
2.上述比赛各小项须至少 8 人(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4.上述团体比赛授予等级称号的,个人出场率须达到 75%及以上、胜率须达到 5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