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荔湾区教育局 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荔湾区跆拳道协会 广州市利俊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荔湾区体育馆 广州市越秀区利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四、支持单位:新跆联无锡赛事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利杰体育有限公司
六、比赛地点:广州市荔湾体育馆二楼(地址:荔湾区荔湾路54号)
七、竞赛项目及年龄组别:
(一)公开组
【竞技项目】:
男子:50KG、54KG、58KG、62KG、+62KG
女子:47KG、51KG、55KG、59KG、+59KG
男子:-34KG、38KG、42KG、46KG、50KG、54KG、+54KG
女子:-33KG、37KG、41KG、45KG、49KG、53KG、+53KG
男子:32KG、35KG、38KG、41KG、44KG、+44KG
女子:31KG、34KG、37KG、40KG、43KG、+43KG
男子:-21KG、23KG、25KG、27KG、29KG、32KG、35KG、+35KG
女子:-20KG、22KG、24KG、26KG、28KG、31KG、34KG、+34KG
男子:-16KG、18KG、20KG、22KG、24KG、26KG、28KG、+28KG
女子:-15KG、17KG、19KG、21KG、23KG、25KG、27KG、+27KG
【品势项目】:
1、个人品势
2、团体品势(每小队3人)
3、混双品势(每小队2人)
【快腿王(电子竞速)】:
1、比赛项目介绍
电子跆拳道竞速比赛是通过高科技电子化设备记录参赛运动员的速度、力量、耐力的数值,从而由电子作为媒介开展竞赛,减少了竞技对抗,加大了参与者对跆拳道的喜爱程度,同时提高跆拳道团队协同作战能力,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受伤,从而丰富参与者的体育常识及趣味性。
2、项目设置
【铁拳王(功力击破)】
1、项目设置
八、参赛资格:
(一)公开组
广州市跆拳道协会注册团体会员单位、荔湾区跆拳道协会注册会员单位、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及部分特邀社会团体单位报名参赛,接受个人名义报名。公开组竞技、品势、电子竞速和攻力击破各级别不限制报名人数。另外常规项目(品势和竞技)可以互相兼项,特殊项目(电子竞速和功力)可以互相兼项,但常规项目和特殊项目不可同时参加。
九、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医生1人、教练员人数及每级别不限报运动员人数。
(二)严禁冒名顶替,虚报年龄等弄虚作假行为,由参赛单位严格审查,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取消该参赛单位所有名次得分。
(三)请报名单位自行打印报名表、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原件签名并加单位盖章。
(四)凡参加比赛的参赛运动员自愿提交身体健康证明,各参赛队伍须携带上参赛运动员的体检合格证明到赛场,以便组委会抽查;比赛出现严重意外的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全部自行负责解决,组委会不负担赔偿责任,但会积极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五)参赛运动员比赛检录必须出示运动员证,经验证无误方可参赛。
(六)各参赛队伍必须为全部项目参赛运动员购买运动专项意外保险。、
十、竞赛办法:
(一)竞技项目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2、进行个人对抗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1分30秒,中间休息30秒。
3、该级别不足2人参赛时,则该级别运动员参加高一级别比赛。各级别参赛人数超过16人,则再分组分别进行比赛。
(二) 品势项目
【公开组个人品势】、
【公开组混双、团体品势】(不分级别色带)
1、个人品势项目
采用评分排名制,组委会视各项参赛规模,计划超过8人的级别进行分组,直接决赛。
2、混双、团体品势项目
采用评分排名制,组委会视各项参赛规模,计划超过8组的级别进行分组,直接进行决赛。
(三)快腿王(电子竞速)
采用单败淘汰赛制,各级别参赛人数少于2人,不向上合并,每4人(组)为一组直接进行半决赛及决赛,以系统确认的击打次数决出胜负,次数相同以体重轻者优先排名。参赛运动员均需穿着跆拳道服。
(四)铁拳王(功力击破)
功力击破每4人一组,各级别参赛人数少于2人,不向上合并,进行两轮比赛,第一轮击固定数量木板(由组委会提供),通过者晋级第二轮。第二轮击破运动员提前确定的木板数量(报到时向主办方购买,费用参照下述收费说明),按照最后击破数量决出排名,击破数量相同时体重轻者名次列前。
击破规定动作为正拳由上朝下或砸拳进行,其他方式的动作不计成绩,击破时双脚不能离开地面,除双脚及膝盖意外,身体任何部位不能触碰地面,否则不计成绩。参赛运动员均需佩戴护拳套。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竞技项目每个级别、品势项目个人、混双和团体比赛每个组别均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前三名授予奖牌。以单项前八名9、7、6、5、4、3、2、1得分计算,竞技项目第三、第四名,第五至八名的名次分别并列,并列名次得分按名次分之和的平均分计算。(第三、第四并列第三名5.5分,第五、第六名,第七、第八名并列第五名2.5分)参赛人(队)不足录取名次时,不实行减一录取。
(二)电子竞速每组取第一、第二和并列第三名,授予前三名奖牌奖励。电子竞速不纳入团体总分计算。
(三)功力击破每组取第一、第二和并列第三名,授予前三名奖牌奖励。功力击破不纳入团体总分计算。
(四)设立团体奖杯分别按竞技总分、品势总分、团体总分各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奖励奖杯一座。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五)各单位推荐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10:1比例),奖励奖状。参赛运动员颁发参赛纪念证书。
(六)各队伍可推荐裁判2名,按比例奖励优秀裁判员。
(七)设“优秀代表队伍奖品”,“竞技最佳技术奖”,“品势最佳技术奖”若干名颁发牌匾奖杯或奖状,颁发数量以实际参赛人数确定。
十二、参赛费用:
大项单项(竞技或品势)300元/人,小项单项快腿王(电子竞速)150元/人,铁拳王(功力击破)150元/人。大小项不可同时报名。
本次比赛允许增项报名,增项竞技/个人品势200元/人、增项混双/团体品势100元/人。
快腿王(电子竞速)增报铁拳王(功力击破)250元/人,如有参加铁拳王(功力击破),必须向组委会购买指定木板(第一轮木板由组委会提供),木板10元/张。以弥补赛会经费的不足。
目前所有专业跆拳道赛事均采用电子护具,为了更好与专业跆拳道比赛接轨提高赛事水平,竞技项目比赛全组别采用电子护具(大满贯品牌)竞赛,由组委会提供大满贯品牌电子头盔、大满贯品牌电子护胸(运动队自行租借大满贯品牌电子脚套上场(100元/人),护臂、护胫、护裆、护齿、护手套各队自理)。
十三、报名办法:
十四、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仲裁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由荔湾区跆拳道协会选派。
(三)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请按以下流程进行申诉: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十分钟内,由参赛队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并交纳申诉费1000元,申诉成功退还一半,申诉失败不退还申诉费。
十五、有关事项:
(一)运动员必须穿着跆拳道服比赛,品势运动员穿着品势服,竞技运动员穿着竞技服,教练员要穿运动服和运动鞋,否则不能上场进行指导。
(二)运动员检录时称体重(浮动1KG)。
(三)护臂、护胫、护裆、护手套、护齿请各队自理,幼儿组由组委会提供电子头盔及面罩,儿童组及以上组别均需佩戴护齿。
(四)如发现运动员年龄、参赛资格不符合要求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六、疫情防控要求:
1.参赛人员包括领队、教练、队医、运动员以及其他随队工作人员,须在报名系统登记个人信息(包括照片),除领队外,教练及工作人员按照10:1比例,人员不足时按比例向组委会提前申请,并通过“粤康码”或当地健康码小程序,自主申报行程和健康情况(赛前2周),并在报到时配合查验。
2.参赛运动员需满足连续在粤14日条件,其他随队人员需满足连续在粤7日条件。
3.赛前两周内,参赛队伍所在地有通报本地病例的,所有参赛人员及随队人员均需要提供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
4.赛前两周内,参赛队伍所在地被通报为高风险地区,将安排该队伍办理退赛手续。具体退费手续另行安排。
5.参赛队伍应带备口罩进入比赛场馆,并配合现场人员的管理和分流疏导,自觉保持排队距离。
6.参赛队伍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运动员必须持证进入比赛区域,观众席不对家长和观众开放。
7.参赛运动员应签署《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疫情防控申报和承诺书》,并在报到时递交。具体防疫要求,以当时当地政府发布为准。请队伍通过政府新闻渠道主动获取并配合执行。
十八、本规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电子护具(大满贯品牌)代理公司:佛山市利杰体育有限公司
荔湾区跆拳道协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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