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440703-2025-00628
项目名称: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蓬江赛区运动员接待酒店(住宿)服务项目(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4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蓬江赛区运动员接待酒店(住宿)服务项目(二)):
采购包预算金额:1,350,4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赛事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为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蓬江赛区运动员接待酒店(住宿)服务项目(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所属行业:住宿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蓬江赛区运动员接待酒店(住宿)服务项目(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