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发布5宗地理标志、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典型案例,涉及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奥林匹克标志和特殊标志专有权,及恶意申请注册商标等类型。
案件1: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行政处罚系列案
案件2:侵犯“炎陵黄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行政处罚案
案件3:违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政处罚系列案
上述当事人均未获得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等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办案部门责令上述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依法分别作出罚款、没收涉案产品和相关模具等行政处罚。查办案件的同时,办案部门及时将涉案产品流向、销售数据等案件线索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案件4:侵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所有权行政处罚案
案件5:侵犯“马坝油粘”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行政处罚案
“马坝油粘”是韶关市曲江区马坝油粘米协会在第30类“大米”商品上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清远市阳山县市场监管局发现阳山县某公司销售涉嫌侵犯“马坝油粘”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大米,当事人表示不知道是侵权商品,且能提供购进单据、供货商资质证明、产品检验报告、销售记录等材料。
经查,当事人销售涉案商品违法经营额为5460元,违法所得为314.5元。办案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将供货线索移送至供货商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该部门对移送线索进行调查,查获相关侵权大米2468包共32480Kg,货值金额约为19.49万元,现已依法移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 粤市监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张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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